1、新电池充电时,应连续充电直至电池充满为止(LED充电指示)。 2、完全充电,放电,循环三次,以唤醒电池。 3、定期充放电,长时间(一个月以上)不使用电池或发现充放电时间短,应使电池完全放电后在充电,一般每个月至少完整的充放电一次。 4、充电时关掉仪表,不要再充电途中拔掉电源。 5、避免人为的冲击,拆卸,坠落,加热或短路电池应进行完全的充放电,尽量避免电池在未充满电使用未放完电使用,以免影响电池寿命。 7、要使用专用设备充电。 8、应尽量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中使用电池。